各单位:
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完成由具有科技成果验收(含鉴定、评价)资格的部门组织验收的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课题来源)或已取得验收报告的省、部、国家级研究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两项。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一)文章署名条件。
1.申报项目所有完成人必须在正式核心期刊已发表相关论著中有署名。清样、出版社的录稿证明等均不作为发表的依据。增刊、综述等非正刊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项目使用的必要条件。
2.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著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著中署名第一作者或为通讯作者。
3.项目完成人名次须与科学技术成果验收证书名次顺序一致,不得变更。
(二)知识产权条件。
1.申报项目产权第一持有单位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申报材料论著中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其单位须知情同意,否则该论著不得用于申报。非内地及非国内的单位应出具产权持有人书面授权书。
3.申报项目中的所有论著,不得在历年不同申报项目中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将项目组第一负责人记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二、申报等级
(一)申报一等奖条件。
(一)申报一等奖条件
提供本项目核心技术已正式应用2年以上的旁证材料,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应有外文摘要。
(二)申报二等奖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4篇(含)以上。
(三)申报三等奖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3篇(含)以上。
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文件精神,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已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已颁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将作为河北医学科技奖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予以考虑。上述一、二、三等奖申报条件中,1篇SCI视为3篇国内核心期刊,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三、申报材料
请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或河北北方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资料包”,填写推荐书、项目简介表、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申报目录统计表、项目公示信息等相关材料,并打印3份(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二套材料可为复印件)。申报一等奖者另需提供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简介表20份。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河北医学科技奖推荐书;
(二)验收证书;
(三)应用证明;
(四)验收大纲;
(五)工作报告;
(六)技术报告;
(七)成果查新报告(2018年11月30日之后有效);
(八)论文复印件及论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知情同意书;
(九)函审表;
(十)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推荐流程
(一)下载获取相关报奖表格等材料,填写并打印、装订(左侧线装);
(二)将装订成卷的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成果科审核,在学校网站内部进行公示7天;
(三)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和推荐;
(四)推荐单位将已装订申报材料、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申报目录统计表(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情况报告(盖单位公章)及其上述全部文件的电子版统一报送河北省医学会;
(五)拟推荐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从河北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材料原件退还本人。
五、报奖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10前将项目公示材料报学校科研处成果科。其它申报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电子文件发至 cjx670218@126.com 信箱。
联系人:陈建新
电 话:4029190 18931316698
科研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