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你们好!
当绿草又一次铺满校园,六月的风中再次飘起离别的味道。暮然回首,一切不再重来,只得折柳相送,落泪话别。衷心的祝贺你们顺利毕业,告别这短暂而美好的校园生活,走上新的征程。为帮助你们在毕业后能够快捷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半年内按如下程序办理就业手续,毕业超过半年的根据我校就业网办事流程提示自行办理:
1、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需要进人函)、省外单位就业的和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需要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上交毕业前所在学院学生科,由各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统一到校学生处办理。
2、到我省各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各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
3、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4、升本、升研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当年12月15日前将升学院校(升学考入的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红头文件(要求有文号)或未报到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毕业前所在学院学生科,由各学院学生科工作人员统一到校学生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登录河北北方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网首页(http://jy1.hebeinu.edu.cn/)查看。
二、师范类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所有就业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毕业超过两年的根据我校就业网办事流程提示自行办理。
三、请所有毕业生加入“河北北方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平台”,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加入。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所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和微信平台进行发布。
严禁将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书、填写虚假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毕业生可向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0311-88616771、88616287、88616289
咨询举报邮箱:hbsbysj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