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加强学院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为规范教学质量监控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所谓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目标主要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系统的“监控”。“教学质量”由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及由教与学进而形成的课程质量、专业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等组成;“监控”即由信息收集、评价、纠偏与激励等组成。
教学质量监控是基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及与之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动态监控,促进学院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建设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地制定规章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学质量。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三)坚持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在评价中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的评价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能
建立中医学院和教研室(系)二级教学质量监控机构,以中医学院为实施主体,教研室(系)为基础,学院、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管理。教研室(系)作为最基层的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直接与最关键的组织。中医学院作为实施教学及管理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组织,要认真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同时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对学院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
(一)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1.成立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中医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负责人,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前提下,对学院质量监控工作进行全面设计,组织建立健全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教学科研科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其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中医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审核确定教学质量监控原则和办法,指导全院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研究解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督导专家代表学院进行日常教学巡视检查工作,对学院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主要工作如下:
(1)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中医学院的教学监控组织体系;
(2)制定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3)组织中医学院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5)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3.教研室(系)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教研室(系)主任全面负责所属教研室(系)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落实教学过程各环节对教学质量的要求。主要工作如下:
(1)根据中医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标准、规范,结合本教研室(系)特点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坚持本教研室(系)集体备课制度、试讲制度,听课制度;
(3)每学期组织本教研室(系)开学、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
(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组织本教研室(系)授课教师进行自评和互评,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
(5)组织本教研室(系)学生座谈等;
(6)建立和完善本教研室(系)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教师教学的质量是监控的重点。要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二)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质量监控,重点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和学习纪律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三)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地对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检查和评价的重点是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
(四)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地对专业、课程、实验室、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促进整改。
五、实施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主要采用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估两种手段。
(一)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常规检查以一个学期为周期,由中医学院领导、教学科研科、学院教学督导和教研室(系)主任对全院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专项检查特指围绕某项内容或某一教学环节进行的教学检查。
1.常规检查:
(1)开学初教学检查
开学第一周由中医学院领导、教学科研科、学院教学督导和教研室(系)主任对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准备和常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并给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学期随机教学检查
学院领导、教学督导随堂听课,对教师授课、学生学风情况进行巡视和评价。教学科研科管理人员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评价。
(3)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9周至12周,依托教学质量月活动组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对中医学院教风、学风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检查的形式包括:
①各级领导、督导听课。
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示范课、教学观摩;
③教学科研科和督导委员会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答,对教风和学风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学院有关文件及时处理;
④日常教学管理。教务处、教学科通知认真保管、严格执行;日常教学有专人安排检查,安排检查记录完备(会议记录和工作日志)。
⑤查阅教学档案,主要内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三表等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学任务书、授课教师名单、教师教案讲稿、教学日志、实验课教学记录、集体备课、学生作业、实验报告、试卷(要求见“试卷整理规范”)、毕业论文等相关教学材料的完备情况。
(4)期末教学检查
①期末教学检查以考风为重点,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会同学院领导,进行考场巡视,对发现的考风问题,及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②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③ 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④ 本学期各项教学材料形成、整理、归档情况(含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师日志、学生作业等);
2.专项检查
(1)网上评教
①时间:每学期的16至18周。
②形式:采用网上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③组织:根据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本学期评教评学计划和要求对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教师、学生了解评估指标的内涵,认真客观地对待评估工作,从而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状况以及学生学习状况。
④网上评教评学的实施。第16至18周,由各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评学,确保学生人人参评。
⑤评教评学结果公布。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将学生评教的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学院,由学院下发给各任课教师。
(2)教学见习与毕业实习检查
教学见习与毕业实习检查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中药学的毕业实习检查重点放在毕业论文上。毕业论文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选题,另一方面看毕业论文的质量。
①每年3-4月,毕业实习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各实习组提交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开展。
②每年7月,组织见习检查,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各见习组提交总结。
(3)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①学生学习效果内容
主要包括:学习效果、学习风气、教学秩序三个方面:学习效果:包括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考试情况、参与学术研究情况;学习风气:包括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课前预习、课堂参与、作业、实验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秩序:包括上课出勤情况与学生听讲情况。
②评价组织
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生科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班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对班级进行评价。
③评价方法
详见《河北北方学院中医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办法(试行)》
(二)专项评估
1.专业评估
(1)专业评估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中医学院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
(2)评估采取专业自评、接受评估专家组评审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方法进行。本科专业评估原则上每四年一次。新增专业在招生满三年后进行评估,连续评估两年。
(3)评估采用《河北北方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2.课程评估
(1)成立中医学院课程评估领导小组。
(2)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均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评估。
(3)采取学院(系、部)评估和学校抽查复核相结合方式。以教研室(系)为单位组织课程组自评,学院确定专家组评估,评估结果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评估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抽查复核。
(4)评估采用《河北北方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3.学院教学工作评估
(1)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师生访谈、专业与课程评估等方法来实施。
(3)评估采用《河北北方学院教学单位工作评估方案》。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由学校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2)实验室评估以自评与迎评为主。学校每四年对实体类中心建设项目组织验收,并做好迎接各级各类专家组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3)评估采用《河北北方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
5.实习基地评估
(1)实习基地评估由教务处定期会同学院到教学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
(2)评估依据和内容参照《河北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冀卫规科教〔2012〕5号)和2013年修订的《河北省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标准》
六、反馈
(一)教学科研科、学院教学督导组和教研室(系)根据各类检查、评估的具体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结果分级反馈给学院领导、各教研室(系)或教师,作为岗位聘任、岗位津贴、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教学科研科向教务处索要学生的网络评教结果,中医学院领导可以查询全院所有人的评价结果;各教研室(系)可以查询本科室全体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师可以查询本人的评价结果。
(三)中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教务处、相关教研室(系)和个人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中医学院根据学校质量监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并将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五)接受教务处对学院的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