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例会是研究和布置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院教学工作优质运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字〔2017〕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参与人员
1.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
2.教学科研科人员(根据内容可以扩展到两科一室全体人员)
3.各系、教研组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根据内容可以扩展到全院教师)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
1.教学工作例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教学科研科科长主持。
2.例会由教学科研科负责召集、考勤、记录,并写出会议纪要。
3.教学工作例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四下午(特殊情况可根据学院具体工作进行调整)。
4.为提高会议效率,要求做到:会前认真准备议题,要有解决议题的思路。
5.为达到会议效果,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在会后要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
6.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
1.传达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讨论确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和教学建设、改革、管理文件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 安排部署阶段性教学工作,通报教学工作落实情况,交流教学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职责范围内的局部工作调整等;
4.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通过教学管理、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补充制度和方法;
5.讨论、研究教学工作其他事项。
四、会议要求
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例会是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每次例会必须做到有内容、有效果、有促进,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无故取消例会,参会人员必须全部与会,并按照会议的统一安排,明确各自任务,负责抓好落实。